● “体验过几次后,母亲就花了好几千块,买了一大堆保健品。”
——宣城市民汪女士
● “我和子女都不同意她买,最近一次我不给她买营养餐,她还要闹离婚。”
——合肥市民陈大爷
虚假宣传多老人易中招
“母亲之前跟我提到她买了些保健品,当时就觉得不太对劲。”近日,宣城市民汪女士在母亲家中发现所谓“疗效显著”的“保健品”,既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没有相关部门认证许可,是典型的“三无产品”。
汪女士是内科医生,没想到母亲会受到保健品推销者的忽悠。她告诉记者,母亲患有糖尿病,前一段时间小区门口开了个养生店,每天都有推销人员发传单吸引老人进店体验。“体验过几次后,母亲就花了好几千块,买了一大堆保健品。”汪女士介绍,推销人员向母亲介绍了几种“特效保健品”,称采用了国际最新技术,能根治糖尿病。“虽然她还没有服用,但母亲对推销人员的说法深信不疑,我暗示她被骗了,她还批评我‘落伍’了,说我不了解现在的新产品。”母亲的固执,让汪女士颇为无奈。
迷信保健品的还有家住合肥市阜阳北路的张阿姨。近几年来,张阿姨花了近10万元购买保健品,无论老伴和子女怎么劝阻,张阿姨就是不听。“我和子女都不同意她买,最近一次我不给她买营养餐,她还要闹离婚。”张阿姨老伴陈大爷说。
陈大爷介绍,2014年,张阿姨认识了小区一家营养工作室经理陈某。此后,陈某经常上门问候张阿姨,或让她去工作室听课,向她介绍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的知识,推荐她购买保健品。几年来,张阿姨从陈某处,购买了一台价值1.3万元的饮水机和一台价值1.6万元的电疗机。“前后买了十几种保健品、营养餐,花了八九万元。”
“不少老年人缺乏辨别能力,在保健品消费上很容易中招。”省人大代表马纯注意到,当前热衷购买保健品的大多以老年人为主,很多推销者利用老人希望长寿的心理,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检等营销活动,给老人洗脑,吸引他们购买保健品。
● “很多人都希望以最小代价、最快效果来保证健康甚至治愈疾病,保健品推销者恰恰利用了这种心理。”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连连
●“一些普通商品,只要被冠以‘保健’二字,价格就能翻几番。”
——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殷亚东
取证有困难监管有盲区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新修订的广告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
现实中,为了更好地销售保健品,推销人员不惜以虚假宣传的方式,夸大保健品功效,吸引消费者购买。“很多人都希望以最小代价、最快效果来保证健康甚至治愈疾病,保健品推销者恰恰利用了这种心理。”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连连说。
虚假宣传最终的受害者还是消费者。相关统计显示,近年来保健品消费投诉高发,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之一。临泉县居民陶某投诉权健公司工作人员虚假宣传案,还曾入选2017年安徽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据了解,陶某患有风湿病,临泉县的权健公司工作人员张某向其宣称,通过火疗和药物相配合的方法可以治疗风湿病,同时让其购买产品作为投资,可以赚取高利润。陶某听后,预付给张某22400元,陆续购买了13400元产品后还剩余9000元没有购买。在治疗及药物服用后并没有效果,陶某将张某诉至县消保委,要求退货退款。经调解,陶某退还了价值4827元产品,张某向陶某退还12000元货款。
除了保健食品,有关保健用品的虚假宣传也会令消费者“眼花缭乱”。记者在一家保健品店里看到,一款保健枕头的价格高达1100元,店员在介绍产品功能时,声称其对于治疗颈椎病、缓解失眠有很好的功效。此外,店里的鞋垫、洗脚盆甚至茶杯等生活用品,都被介绍有治疗相关疾病的功能,价格比同类普通用品高好几倍。“当前除了保健食品,对保健用品的界定还很模糊,本来一些普通商品,只要被冠以‘保健’二字,价格就能翻几番。”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殷亚东说。
“经常接到保健品消费的投诉,但产品质量一般没什么问题,很多消费者都是被推销者的虚假宣传忽悠了。”淮南市一名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介绍,保健品的销售方式以直销为主,推销人员都是现场宣传,有无虚假宣传行为很难取证,这也是当前处理这类问题的一大难点。
●“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严把保健品上市关。”
——省人大代表马纯
●“选择正规商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积极通过正规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殷亚东
整治待升级从严治乱象
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必须规范整治。今年省“两会”上,马纯代表就规范保健品市场提出了建议。她认为,保健品从审批、生产到流通、销售,涉及多个部门,只有建立多部门联动长效监管机制,才能形成打击合力,逐步根治乱象。马纯建议,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严把保健品上市关;净化市场环境,严禁夸大其词、虚假宣传,还广大消费者一个放心的保健品市场。
如今,保健食品销售模式日益多样化,网络销售、电话销售、会议销售、健康咨询等多种方式涌现,隐蔽性强、流动性大,易形成监管盲区。“经常出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待执法人员奔赴现场,销售方已撤场,诸如此类打游击式的销售方式给查处带来很大难度。”殷亚东认为,面对新型销售模式,传统监管方式收效甚微。他建议,针对会议销售、健康咨询等现场直销方式,应严格落实直销备案登记制,“直销企业应将会议时间、参会人数如实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由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全程录像录音,防止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虚假宣传的违法成本过低,也为保健品经营者虚假宣传提供了一定空间。李连连介绍,目前虚假宣传行为还是以行政处罚为主,难以对经营者形成心理震慑。“应完善立法,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类案件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将对整个保健市场的规范起到更好的震慑整肃作用。”
面对层出不穷的各类保健品,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使用上也要擦亮眼睛、理性对待。“‘有病治病、无病养生’的保健品是不存在的,保健食品的主要功能在预防未病,而不能治已病。”殷亚东建议,消费者购买保健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应当选择正规商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妥善保留购买小票,主动索要发票,保存在线交易记录等必要的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积极通过正规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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