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1月25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出台的《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安徽省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产生更多创新成果。
新政聚焦科研投入 “重物轻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过细过繁”等问题,提出了放“权”放“钱”,扩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自主权、高校院所财务自主权,加大科研项目资金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改革科研项目评价等举措,并积极推行改革试点。
记者了解到,到2020年底前安徽省提出将基本实现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市有关科研项目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省科研项目纳入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精简申报要求,减少申报材料,加强项目查重,避免重复申报立项、交叉支持,管理过程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实行科研项目“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对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结题验收、科技报告、成果登记等关键节点,实现一表多用和 “材料一次报送”。凡是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有的材料或已要求提供过的材料,不再重复提供。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允许项目承担单位通过购买财会审计等专业服务,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
新政的亮点还表现为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方案)决策权,科研人员具有自主选择和调整技术路线(方案)的权利,项目申报期间,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方案)为主进行评审或论证;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
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
线;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
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
研团队或合作对象,并结合项
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
整。
同时,进一步扩大科研项
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并要求相关部门压减频次改进科研项目检查方式,切实减轻项目承担单位负担。
为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激励制度,安徽省还将建立省人才项目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避免一个人同时获得同一层次类似人才项目资助。新政还提出科技人才计划要突出人才培养和使用导向,明确支持周期,人才计划项目结束后不得再使用有关人才称号;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逐步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薪酬待遇和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的做法。科研项目申报书中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等称号的栏目。不得将科研项目(基地、平台)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等作为荣誉称号加以使用、宣传。同时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清理。
今后,安徽省将着力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激发人才活力、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还将定期开展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等人才奖项评选表彰活动,对为安徽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安徽省还将结合全面推进创新改革试验,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包括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试点、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试点、科研机构分类支持试点,以及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构建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优化科研管理改革先试先行局面。(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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