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培育新动能的有力支撑。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到2020年,全省孵化器总数达到300家以上
“公司成立时间虽然不长,但凭借过硬的技术储备很快在业内站稳了脚跟。”安徽海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胡俊告诉记者,公司与百度、数据堂、科大讯飞等国内多家公司有合作,项目主要涉及大数据采集、数据抓取、数据清洗、数据挖掘等领域,如今在人工智能图像识别及大数据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新时代,“双创”应该怎么干?《实施意见》提出,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打造“双创”升级版,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优化创新创业服务,破解创新创业融资难题,构筑创新创业发展高地,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立即启动《实施意见》制定工作,赴合肥高新区、芜湖高新区等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专题调研,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实施意见》总体框架与国家文件基本保持一致,并对照国家文件内容,全面贯彻国家提出的各项要求。在举措上密切结合安徽实际,从促进“双创”环境升级、发展动力升级、主体升级、支撑能力升级、平台升级、金融服务升级、载体升级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在操作上注重切实可行。《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相关政策举措,注重工作实践,强调统筹利用好“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促进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有效衔接,以保证工作责任得到落实,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主要目标,创新创业服务全面升级,到2020年,全省孵化器总数达到300家以上,众创空间总数达到400家以上,在孵企业达到1万家以上。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注册企业70万个以上,带动就业200万人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显著增强,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价值链有机融合。
促进环境升级,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随着持续深化“放管服”,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安徽省“双创”活力加快释放,去年,全省新登记注册企业29.5万户,增长27.2%,新登记市场主体突破80万户,市场主体达445.1万户。
《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试点探索扩大企业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快速退出市场。打破行政性垄断,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创新创业热潮在江淮大地涌动,推动安徽省经济新旧动能加速转换。但初创企业融资渠道窄、科技工作者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偏低、技术革新型创新创业相对偏少等问题依然存在。如何突破瓶颈,持续推进“双创”、打造“升级版”?
“要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省发改委高技术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实施意见》,安徽省将促进“双创”发展动力升级,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快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落实《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和《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示范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省内研制和使用单位,分别按首台(套)售价的15%给予补助,合计最高可达500万元;对本省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助。
推动支撑能力升级,增强创新引领作用
1月8日上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由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单位中电科41所研制的“毫米波与太赫兹(50GHz-500GHz)测量系统”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参与研究的“地质工程分布式光纤监测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推动“双创”上水平的关键就是提高“双创”科技含量。 《实施意见》提出,增强创新型企业带动作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布局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创新平台资源集聚优势。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至关重要。根据《实施意见》,安徽省将加强科技成果源头管理,完善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机制。大力培育高质量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一批专业化、高水平科技中介服务法人实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等对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进行寻找捕捉,对寻找捕捉科技成果在皖转化并产生效益的机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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