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政策落地的同时,安徽省又对13种抗癌药实施带量采购
建立“17+13+X”种抗癌药惠民落地机制
对于很多癌症患者来说,抗癌“救命药”价格昂贵、用起来吃不消,往往是他们最担心的事。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从安徽省医保局获悉,在确保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政策落地的同时,近日安徽省又针对13种抗癌药实施带量采购,13种抗癌药价格平均降幅达到39.52%。目前,安徽省已制定政策,建立“17+13+X”种抗癌药惠民落地机制,让降价抗癌药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去年9月,国家医保局将17种抗癌药通过谈判纳入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并明显降低了价格。
记者了解到,在确保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政策落地的同时,为进一步惠及安徽省患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从现有医保目录中再选择安徽省用量较大的抗癌药组织带量采购。历经两轮谈判,13种药品价格在企业自主降价13.09%的基础上又平均下降26.43%,平均降幅达39.52%。
“目前谈判成功的13种抗癌药是第一批,今后将适时选择X种抗癌药再行组织带量采购,不断扩大惠及参保患者的抗癌药种类。”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安徽省降价的抗癌药已有30种。为了让更多参保患者能买得到、用得起“救命药”,安徽省制定了“17+13+X”种抗癌药惠民落地机制。
据介绍,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将“17+13+X”种抗癌药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分类标注与提示,确保各医疗机构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和使用。
此外,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肿瘤治疗规范和诊疗能力做好“17+13+X”种抗癌药的配备工作,简化“17+13+X”种抗癌药采购流程,对临床必需可直接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目录,确保有药可用和优先使用,尽快惠及患者。同时要求各地,应相应调整慢性病医保用药目录和病种结算限额,将“17+13+X”种抗癌药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吴碧琦标价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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