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今饲养宠物犬的人越来越多,宠物犬已经大量进入城市家庭之中,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如宠物扰民问题、疾病传染问题、污染环境问题、宠物伤人问题等。省政协委员鲁峰近日呼吁各地城管部门采取措施,规范城区养狗,共建城市该文明。
鲁峰说,安徽省一直以来都缺少明确的宠物管理制度章程,市民养狗随心所欲,“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仅有一些模糊规定,却由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明确,效果不明显,城市宠物管理工作存在“缺位”现象。所以制定一个明确条款、明确责任单位的“宠物管理制度”刻不容缓。
鲁峰建议安徽省各地制定出完善的、符合城市实际的、操作性强的、人性化的宠物管理相关制度。他建议可参照杭州等市的做法,实行养犬登记管理制度,政府不收取任何注册登记费和年审费;居民楼内应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在公共场所,遛狗者必须给狗戴上狗链,以免伤及路人;遛狗者应准备清洁袋,及时清理粪便;禁止市民携带宠物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处罚。
同时建议管理主体应为市容城管部门,充分发挥城管部门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对于违规违章养狗及流浪犬进行及时处置;公安机关在管犬防病中的主要职责是查处犬叫扰民,犬伤人事件和妨碍犬只管理执法的治安处罚等;卫生防疫部门对犬只进行强制性防疫,并定期进行抽查,对违章者给予处罚。同时,在城市闲散地建立流浪宠物收养中心,加强对流浪宠物的管理。建议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的综合治理考核,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的长效管理。(本报记者曹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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