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 合肥市 芜湖市 蚌埠市 淮南市 马鞍山市 淮北市 铜陵市 安庆市 黄山市 阜阳市 宿州市 滁州市 六安市 宣城市 池州市 亳州市
地方网 > 安徽 > 安徽新闻 > 正文

13类“民告官”案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

来源:新安晚报 2018-11-24 09:44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安徽省近日发布《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对于13类行政诉讼案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13类行政诉讼案件包括: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案件;原告为10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因撤销行政许可、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行为,导致企业停产停业或者公民丧失主要生活来源的案件;造成公民死亡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行政赔偿案件;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环境保护类案件等。

《规定》明确,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应当带头出庭应诉。正职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由分管被诉行政行为业务的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分管被诉行政行为业务的副职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由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出庭应诉。一审行政机关败诉的环境保护类案件,人民法院二审或者再审开庭审理的,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1至2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社会律师或者本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一同出庭应诉。

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出庭应诉,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违反法庭纪律,被人民法院处罚的;又或是有其他妨碍行政诉讼活动的违法、失职行为,将由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姚一鸣

新闻推荐

芳华二十年 相约再启程

11月19日,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举办了以“芳华二十年,相约再启程”为主题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除草剂专业委员会年会...

安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徽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13类“民告官”案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