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玉芳)记者从省农委获悉,安徽省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月底前,开展为期三个月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防止病死猪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进入餐桌。
城乡结合部、县乡交通道路周边、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户)等是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安徽省将对这些地区以及疫区、受威胁区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对逃避检疫、私屠滥宰、违规调运病死猪、屠宰加工病死猪、添加使用“瘦肉精”、对生猪及其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屠宰加工企业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未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的、未建立或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一律限期整改顶格处罚,切实保障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
安徽省还将在非洲猪瘟防控风险较大的重点市、县深入开展生猪屠宰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对屠宰非洲猪瘟疫区、受威胁区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一律要求停业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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