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海军)安徽省近日出台 《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7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要高质量编制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强化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提高扶贫项目实施效益,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按照要求,项目库建设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县摘帽需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把产业扶贫作为重点,提高脱贫质量。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
全程阳光化操作。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扶贫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严格项目入库程序,入库前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实行动态化管理。项目库建设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符合行业部门相关规划要求,可操作性强,注重服务基层,体现项目储备和管理功能。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各县(市、区)每年应提前部署下一年度需求摸底工作,并于每年第四季度对项目库进行及时调整,动态更新。新项目按上述申报流程及时补充入库,因政策等因素影响无法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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