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获悉,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公费师范生的履约服务期从原来的10年调整为6年以上。
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将“免费”改为“公费”培养。根据出台的《实施意见》,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由部属师范大学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安徽省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业内人士表示,“6年恰好能够完成小学或中学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此次《实施意见》将履约服务期从10年修改为6年,可以增加公费师范生的报考吸引力,也有利于农村地区教师的队伍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
各地要落实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等,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各地和农村学校要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要按照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有关要求,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妥善解决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所需编制。记者 王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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