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江苏扬州“违建户驾轿车冲撞房屋拆除人员和群众的事件”,10月16日中午,当地官方通报称,15日早上7时30分左右,韦刚驾驶黑色轿车连续两次冲向人群,冲撞拆除人员和群众,当场造成1死9伤。目前,死亡人数已增加到2人,其他8人均无生命危险。
肇事嫌疑人韦刚冲撞后,被现场人员殴打。目前,警方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根据当地官方的调查,涉事房屋属于阻水违章建筑,位于杭集镇小运河,该小运河为区域排洪入江主要通道,也是当地黑臭河道整治项目。根据相关规定,阻水障碍物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
官方通报称,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于2018年7月5日发布公告,要求业主5日内自行拆除。随后,分别于7月7日、8月13日,向韦刚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清除告知书。但其始终不予配合。
鉴于上述情况,10月15日上午6时许,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场施工,对涉事房屋进行拆除。之后,发生了韦刚驾轿车冲撞拆除人员及群众的一幕。
事发当日(15日)晚上,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公司法人代表沈成超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公司并无员工参加对韦刚房屋的拆违行动。前去拆违的是安徽籍男子陶某“打着我们的名义前去”,“跟我公司没有关系”。
沈成超说,15日上午陶某曾找到他,要求他补盖公司的公章,以获授权合法实施房屋拆除,但遭其拒绝。
不过,10月16日下午,澎湃新闻再次拨打沈成超的电话时,一名自称沈成超妻子的女子则说,官方通报之所以说“广陵区成功拆除公司接受委托实施房屋拆除”,是因为安徽籍男子陶某借用了该公司资质,与杭集镇政府签订了房屋拆除协议。
“沈成超是在逃避责任。我们有合同在手上,他单方面否认是没用的。”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组宣办副主任陈绍忠对澎湃新闻说,10月12日,广陵区成功拆除公司派代表、业务经理陶冉,与杭集镇防汛防寒指挥部签订合同,约定由其负责拆除阻挡泄洪通道的违章建筑。合同签订时,该公司还加盖了公章。
陈绍忠说,现场指挥房屋拆除的也是成功拆除公司的员工,因此,可以推测沈成超对其公司参与拆除涉事违章建筑“全程知情”。
对于现场拆迁队员是否全部属于广陵区成功拆除公司;在实施拆除过程中,是否采用了暴力手段,进而引发违建房主韦刚驾车撞人等问题,陈绍忠称,相关情况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方可予以确认。如果拆除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当地将及时公布处理进展。
值得一提的是,涉事拆迁公司——成功拆除公司公开的3部联系电话之一,竟然是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干部戴进余的。
对此,陈绍忠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对于上述情况,扬州市相关领导已作出指示,要求认真核查。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已与戴进余所属的广陵区纪委进行沟通,请其介入调查,待调查有结果后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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