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异地联网服务工作,市医保中心再次梳理经办流程,简化业务办理,提高异地就医服务水平,取消了异地安置办理过程中的四项签字盖章手续和环节。
据悉,取消异地定点社区、一、二、三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四项签字盖章手续;取消异地经办机构签字盖章确认手续;取消参保人员单位或参保居民社区签字盖章手续;取消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环节。参保地经办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者省份。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到合肥市的,备案到安徽省本级。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的,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据了解,办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只需填写《安徽省淮南市城镇职工(居民)异地安置办理表格》,提供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相关材料,明确填写异地安置地市或者省份,即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手续。若参保人员生病需住院治疗时,可根据病情,在异地居住地直接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医院住院就医,直接刷卡联网结算,实行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报销。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本报通讯员 汪善梅 本报记者 鲁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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