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是社会补充养老保险,但职业年金要求是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民医院和其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它们的在编人员和合同工都不能购买职业年金,但企业年金事业单位又享受不了,这群人怎么办呢?
市人社局回复: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0号)规定,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据此,亳州市人民医院在编人员应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且已经按照规定参保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2.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第36号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不具有强制性,由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并制订企业年金方案。
新闻推荐
近年来,交行安徽省分行以客户为中心,聚焦“双创”“三农”“扶贫”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持续创新金融产品,努...
安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