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加快造就一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有力支撑安徽制造、安徽创造的技能人才大军,省人社厅制定了《安徽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行办法》,今后,安徽省企业能自主评定技能人才职业资格等级。 据介绍,自主评价的职业范围包括《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的技能人员类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确定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职业(工种)、国家和安徽省开发应用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所覆盖的项目。全国统考职业按统考规定执行。 自主评价的职业资格等级一般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5个等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划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不分等级。 当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自主评价,需要具备一些条件。比如说主营业务、关键领域技能含量较高,从业技能人员较多,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技能人员占建立“两关系”总员工数的比例不低于30%。 符合开展自主评价条件的企业,须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材料,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材料并实地考察后,发文确认其资质,资质有效期为3年。届满前,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评估结果、企业意愿等决定是否予以延期。 另外,在安徽省行业中有领军地位的大型企业,可接受本行业同类企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委托的自主评价。晨报记者 琚园园 新闻推荐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最高检5日消息,近日,河北、福建、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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