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中锋)7月3日,记者从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凝聚扫黑除恶合力,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纷纷行动起来,通过建立线索移送处置机制、案件挂牌督办、指导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等举措,推动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化。
为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6月21日,省纪委机关与省委政法委共同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线索移送处置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在5个工作日移送同级政法机关;政法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的线索,应在5个工作日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可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可成立联合专案组办理。为将该机制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各机关要确定一名负责人统筹、协调本机制落实,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省检察院研究决定将蚌埠刘氏兄弟等人涉嫌黑恶犯罪等13起案件作为省检察院2018年第一批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6月6日,省检察院给督办案件相关的合肥、蚌埠、宿州等9个市级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市县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亲自协调,切实担负起办案责任,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在具体办案中,既要体现依法从重从快的精神,更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认定案件性质;要适时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做好证据收集、完善、固定工作;对办案中发现漏捕、漏诉的,要及时追捕、追诉,对有罪不判或者量刑畸轻畸重的,要依法提出抗诉,等等。
为指导律师依法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代理,5月31日省司法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积极引导律师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协助司法机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扫黑除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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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