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王逸群
日前,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就业脱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 (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贫困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建立贫困劳动者需求清单
安徽省要求,各地要摸清贫困劳动者底数、摸准贫困劳动者情况,建立健全贫困劳动者需求清单。针对需求清单制定精准帮扶措施,确定专人“一对一”帮扶。
同时,安徽省将每逢单月6号固定举办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组织“就业脱贫服务月”活动,广泛动员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市场机构,面向贫困劳动者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和人力资源优势,打造和推广一批劳务品牌,以劳务品牌带动转移就业。就业扶贫驿站认定有规矩
安徽省明确,对就业扶贫驿站在同一场地难以容纳扶贫车间、电商服务中心、公共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的,可以同一标识、分开建设;对暂不具备建设电商服务中心、公共就业社保服务中心条件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途径提供相关服务。要强化农村电子商务政策、资源和驿站的融合融通,实现共建共享。
同时,在认定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时,可以将吸纳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据实统计进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人数;贫困劳动者较少的地区,可适当降低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比例。同时,要加强对建成就业扶贫驿站规范和管理,严禁将原有企业、园区挂牌、翻牌认定为就业扶贫驿站。对不规范的就业扶贫驿站,要督促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禁通过认定、严禁拨付补助资金。托底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
安徽省将因地制宜推广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驿站(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等就业扶贫模式。大力推行 “能人大户 (家庭农场)+贫困户”“农业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贫困户”等“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鼓励更多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
开展家政扶贫行动,建设家政服务市场与贫困户就业对接平台。开发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加工等居家就业岗位,发掘农村保洁、保绿、保安等辅助性岗位,统筹养路、护林、生态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贫困劳动者予以托底安置。引导在外创业的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到贫困县乡村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支持贫困县建设创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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