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核定了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正式标准,比2017年核定的试行标准每剂次降低2元,即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30元/剂次。
据悉,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常见的二类疫苗有:口服轮状病毒疫苗、甲肝疫苗、HIB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等。此次安徽省预防接种服务收费中包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收取的10元/支疫苗储运费,以及接种单位提供的预检、接种、耗材、留观和接种信息服务等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安徽省要求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接种单位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时,不得收取任何收费。
据悉,新收费标准将于7月1日期正式施行,执行期3年。据测算,降低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一年将减轻接种对象负担1000余万元。
崔浩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冯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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