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 《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安徽省为执行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之一。当前,安徽小麦已经陆续收割,今年的预案内容有何变化,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何时启动,质价标准是什么,怎样能够快速方便地售粮,带着售粮农民们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储粮安徽分公司有关负责人。
问: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的质价标准是什么?答:《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是指承
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三等标准品粮食的到库价”。去年10月,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了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15元/斤,比2017年下调0.03元/斤。
下调最低收购价格,使其更加贴近市场水平,是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激活市场要素主体的重要举措。在具体收购过程中,收购价格等信息将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农民可以放心售粮。需要注意的是,最低收购价指的是到库价,与粮食经纪人走村串户的粮食收购价格不同,农民售粮前要综合考虑搬运、运费等成本,自主决定到粮库售粮还是卖给粮食经纪人。
问: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时间和启动条件是什么?答:今年《预案》对政策执行时间作了
适当延后,缩短了最低收购价收购期。小麦调整为当年6月1日至9月30日,政策执行时间延后了11天。新粮上市初期,市场较为活跃,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积极,《预案》适当延后政策执行时间,可以为市场化收购腾出空间,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形成价格。虽然政策执行时间有所延后,但在政策执行期内,农民可以自主选择售粮时机,不必急于集中售粮。
同时,今年《预案》对政策启动条件进行了细化。在政策执行区域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价格、农业、农发行等部门提出《预案》启动建议,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启动 《预案》。此外,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启动地区要及时停止《预案》实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
根据当前安徽新小麦的市场价格情况,中储粮安徽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价格、农业、农发行等部门提出启动建议,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确定安徽省于6月6日启动 《预案》。
问: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答:与往年不同,今年《预案》规定
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小麦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即达到一等、二等、三等的粮食。往年最低收购价政策可以收的四等、五等粮,今年最低收购价不再收了,而是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今年《预案》提高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质量等级,是贯彻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向市场释放好粮好价的政策信号,引导种粮农户更加重视粮食质量。
受前期低温、后期阴雨天气影响,今年部分小麦不完善粒超标,质量标准可能达不到国标三等及以上。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售粮前,尽可能对粮食进行清理整晒,以免因质量不合格退车造成不必要的奔波。最低收购价政策明确,在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摆放标准样品展示台,悬挂质价公告牌,农民朋友可以前往咨询了解。经整理还不能达标的粮食,按照《预案》规定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收购处置,农民朋友可关注相关信息。
问:今年《预案》新增了粮食食品安全指标管控?答:是的。今年《预案》对食品安全
指标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小麦和稻谷,由各地按照粮食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根据国家《预案》要求,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粮食不能进入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范围,这部分粮食将由地方政府组织收购处置,验收发现已入库的超标粮也将划转地方政府,按规定处置,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问:参与2018年小麦最低价收购的委托收储库点是如何确定的?答:按照今年《预案》规定,为保证
严格规范执行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参与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的库点资质。委托收储库点必须在经营资格、信用记录、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必要的条件,比如需要具备必要的清理设备、机械通风设备、烘干设备、检化验设备(含必检食品安全指标快检设备)、计量称重器具和人员,对农民交售少量粮食要有可移动式磅秤。同时,无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我们会同省级粮食主管部门、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继续按照“四个有利于”原则和《预案》相关规定,确定了今年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收储库点,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库点名单及地址通过《安徽日报(农村版)》向社会公布,请有关粮食经纪人或售粮农民及时关注,选择公布名单范围内的收储库点销售粮食。
问:如何确保售粮农民“粮出手,钱到手”?答:今年《预案》明确要求收购资
金直接支付给售粮者。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直接支付给售粮者。如果出现粮款欠付、克扣等情况,是违反《预案》规定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在此,也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注意,售粮款落袋为安最重要,有的企业或粮食经纪人以高息为幌子吸收农民售粮款,这存在很大风险,一些农民吃了亏,理财还是通过正规渠道为好。
问:国家将如何惩治收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答:政策性收购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行
为惩治将更加严格。今年预案中细化了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责任分解、落实和追究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问责。对不严格执行最低收购质价标准、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农民交售符合标准的粮食、拖欠农民售粮款、“克扣斤两”“以陈顶新”“转圈粮”、先收后转、虚购增库等各类坑农害农、损害国家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预案》规定,地方政府要牵头建立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收购过程中矛盾协商解决机制,对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如售粮农民在售粮过程中遇到侵害权益的行为,可以向相关单位进行举报。在所有收购库点,都张贴有监督举报电话。
问:中储粮将采取哪些措施服务农民售粮?答:我们将继续坚持“一栏、一图、一册”
制度,即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公告栏、安徽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流程图、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手册,让农民明白售粮。我们还在收购公告中增加了二维码图标,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配合地方政府做实预约收购。对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采取预约方式有序收购,对种粮农民单独开辟绿色通道,减少排队售粮时间,让农民舒心卖粮。
今年的预案内容变化较大,我们将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让售粮农民和经纪人充分知晓政策新规定,清楚知道“什么质量的小麦卖给国家最低收购价、什么质量的小麦卖给市场”。由于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由国标五等以内变为国标三等以内,对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四、五等粮“退车”现象,共同做好依据展示、耐心解释和引导销售等工作,避免出现收购秩序混乱、农民不理解和甚至误解等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问题,为收购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监督电话:安徽省粮食局:0551-62870619省农发行:0551-63623879中储粮安徽分公司:0551-656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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