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婧吴彬)5月25日上午,由铜陵市郊区检察院担任公益诉讼人,起诉胡某某、高某某等7名被告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郊区人民法院开庭。这是新消法实施以来,安徽省首起经省消保委同意,并授权铜陵市郊区检察院担任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公益诉讼人的消费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过程中,郊区检察院宣读了起诉书,7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了法庭辩护。7名被告人对郊区检察院提出的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承担销毁假酒所必须的运输费、人工费、破碎费等费用的民事部分的诉讼请求,都表示没有异议。郊区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安徽省消保委和铜陵市消保委派遣工作人员全程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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