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正式公布,《药品目录》适用于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加强基金使用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
《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四部分。各统筹地区对乙类药品,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对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或易滥用的药品,要适当加大个人自付比例,拉开与其他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档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统一制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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