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傅冬梅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决策部署,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转方式、调结构、走向现代化的引领力量,要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自身经营管理仍不规范,与成熟的工商业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处于成长的阶段,且多是传统生产经营方式,抗风险能力较弱。
问题还表现为融资渠道依然不畅。虽然这些年金融机构在服务方式和产品创新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缺少有效抵押物等,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还有政府扶持力度仍需加大,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更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而目前的保险保障水平还不能与此相适应。另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集中连片的农地,对晾晒烘干和存储的设备需求较大,仅靠自身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政府扶持。
此外,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现有的农业生产不再局限于基础生产环节,已延伸到二产和三产中,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需要有专业的完善的服务体系支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滞后于现代农业的发展,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供给明显不足。
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如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政府扶持、金融“润滑”和经营主体“苦练内功”,才能多方共赢。
为此建议,今后安徽省应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社会化服务支撑、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到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农机装备租赁等新产业新业态。
要大力推进农业金融改革创新步伐。紧紧抓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各环节资金需求为落脚点,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拓宽涉农抵押担保品范围。支持开展农业设施设备的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融资,推广大型农机设备融资租赁。探索建立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降低融资门槛,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资金需求。
要完善农村保险保障体系。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保险公司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及覆盖面,创新推出农业设施、作物制种、农机等保险服务,因地制宜开展特殊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开辟农户投保、续保及理赔快速通道。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快向市县延伸。通过比例再担保、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为农业经营主体增信。
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扶持农科教机构、涉农企业和农业产业园区建立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建立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的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和种子生产基地,建成几个成果孵化试验基地。在农机装备、生态养殖、生物育种等领域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推进生态养殖和良种推广关键技术攻关。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科研机构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申请生物育种新品种保护,依法取得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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