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各种病原微生物容易滋生繁殖,食物中毒进入易发、高发、突发期。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安徽省食药监局针对夏季餐饮特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注意餐饮食品安全,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风险。
单位食堂做到“五不要”
对于单位食堂,特别是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供餐规模较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夏季饮食要格外注意,食药部门要求,不得加工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霉变红薯、河豚等禁用食品;谨慎加工制作四季豆、扁豆、青占鱼等高风险食品,食物要烧熟煮透;除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不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建议不要再次加工使用剩余熟食;不要采用一次性加工大量半成品储存后再分次用半成品加工的方式制作食品。
外出就餐首选“笑脸”
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市民要注意查看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等级,寻找“笑脸”就餐。应提高警惕、理性消费,不要选择以来历不明的野生动植物和野生菌类为原料的菜肴,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
农村聚餐要提前“备案”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农村集体聚餐要按照有关规定,聚餐举办者要向当地村委会(社区)备案等,举办者和承办者要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技能。
尽量不网购生食类食品
网上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生食、冷食类高风险食品。
安徽食药监提醒,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注意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
石跃新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杨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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