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局长您好,我是徐某某的堂哥,我刚才经过公交站台,看到我家堂弟欠钱不还,给法院曝光了,我这就带着他来履行义务。”4月28日上午,瑶海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晓林接到这样一通电话。
这是一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申请人是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总经理。因被执行人徐某某未能如期足额向中国××银行偿还贷款,致使申请人依约承担保险责任,于2014年9月2日向银行支付理赔43673.14元后,徐某某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理赔之日起30日内归还已付理赔43673.14元和保费3394.93元。
但徐某某至今未付,法院判决后,也迟迟不履行,最终瑶海法院将其曝光至合肥各大公交站台。没过两天,徐某某坐不住了,主动与法院联系,请求履行义务。
4月28日14时,徐某某以及堂哥堂弟一起来到执行服务大厅,“吴局长啊,我们来交钱了,能不能把公交站台的那个曝光给撤了,家里亲戚都看到了,简直太丢人了,真没脸见人了,人人看到都要问。”吴晓林表示,“这次与公交集团联动公开曝光‘老赖\’信息可利用舆论压力迫使部分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同时也是为了震慑其他被执行人放弃对抗法院执行的念头,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所以只要你履行完全部案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肯定会撤掉的。”
随后,经过吴晓林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商谈,最终申请人同意徐某某按照判决给付实际支出的理赔款43673元以及执行费600元就可以了,违约金、其他逾期保费以及诉讼费共计约3万余元不再让徐某某承担。徐某某也现场通过转账一次性支付43673元至保险公司账户内,缴纳执行费现金600元。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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