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5月1日电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力度,安徽省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
在细化公开内容方面,安徽省要求教育、民政、环保、文化、食药监、安监、扶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所涉教育、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脱贫攻坚等领域,梳理公开事项,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其中,公开内容要全面覆盖各领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上述各部门应于2018年9月底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常态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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