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接到工业垃圾非法倾倒长江的举报。2017年12月,由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向安徽省环保厅通报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关于10.12长江安徽段污染环境案件情况。
2017年汛期过后,长江安徽段铜陵市境内的上江村江滩,被人为倾倒大量工业固体废物,严重威胁长江水域生态环境。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经过顺藤摸瓜发现有船只利用长江航道,分别从江苏,浙江,上海等地,装载大量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 为我省部分地方砖瓦窑厂制砖提供原料为名,非法转运至我省境内倾倒。
随着案件深入办理后发现,由陆路改为水路,利用长江水道,将发达地区各种垃圾非法运输至欠发达地区倾倒,已经形成了“产业链”,犯罪嫌疑人采取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合、再在表面覆盖黄土的做法,蒙混过关,逃避检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非法接收、倾倒,涉及我省铜陵,马鞍山,芜湖,合肥,蚌埠等地,仅10.12案件和陆续侦办的案件就已查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62.88吨,固体废物2400余吨,现场查获装有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混合物的船只8艘,(铜陵段查扣7艘非法转移疑似固体废物的船舶,在马鞍山段查扣1艘非法转移生活垃圾的船舶)装载量近7000吨,涉案30余人,已刑拘五人(一人在逃)。梳理重要线索十余条。
省环保厅在接到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关于要求对倾倒废物进行检测鉴定的通报之后,迅速启动两法衔接办案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一、组织环保厅土壤环境管理处,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监测站等相关部门,在铜陵市环保局的协助下,对上江村的江滩上的固体废物及长江铜陵段七艘船只装载的不明工业废物进行采样,共计采集固体样品22份、渗滤液样品5份,并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检测分析,在省环境监测站提交检测报告以后,我厅组织相关固废管理人员对检测结论进行认真分析,初步判定为疑似危险废物,并向公安机关出具了检测结论。
二、 2018年1月,省环保厅专文要求铜陵市环保局聘请有资质机构,对倾倒地进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非法转移固体废物的船只押回原装载码头,移交当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同日,省环保厅致函江苏,浙江,省级环保部门商请协调地方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押运船只及货物的接收工作。
三、会同公安机关积极做好扣押船只的押返准备,截至今日,8艘被扣押船只已有7艘安全押回原装载码头,分别是江苏省江阴市长泾镇码头(2艘)江阴市长泾镇范庄码头(1艘)、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宏程码头(1艘)、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夹浦桥海事码头(1艘);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创达码头(1艘)、湖州市南浔洋南码头(1艘)。剩余1艘将于今日抵达江苏原装载码头。
四、对倾倒在双江村江滩的疑似危险废物,寻求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分析,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造成环境损害的完成环境评估以后,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目前,安徽省环保厅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会同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在全省部署开展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危废大排查。并已建议环保部商请最高检、交通部、公安部挂牌督办长江、淮河流域利用水路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危废活动,加大对跨境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
(本文原题为《丧尽天良!!!安徽破获沿长江水系跨省倾倒垃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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