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公路部门获悉,从1月1日起,安徽省实施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用户可通过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对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可通过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2017年12月31日以前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仍按原有方式取得发票。ETC预付费卡用户1月1日零时卡内仍有余额的,如之前充值时未取得充值发票,在实际交纳通行费用后可按规定索取通行费电子发票。
车主需要开具发票时,可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电子发票。详情可拨打发票服务平台热线95022,安徽交通卡服务热线0551-96369,纳税服务热线12366。(记者 苏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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