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领域“费改税”以立法形式确认固化,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除西藏外,目前其他30省份均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相继公布了本地区的环保税具体适用税额。
其中,京津冀地区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确定了较高的具体适用税额,北京市执行最高税额;而江西、安徽、辽宁、吉林等省份根据环保税法确定的最低税额征收。
新华社2017年12月27日报道,国务院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为地方收入。公开报道显示,环保税征收前,各地分别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普及这个新税种,做好征税前各项准备。
有专家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费改税”有望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执法乱象——“想减免就减免,想增收就增收”,可实现一定的市场公平竞争,规范整个市场。
排污费制度成历史
环保税的前身是排污费制度。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正式确立了排污费制度。该制度是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其特点是运用价值规律给排污者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促使其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
国务院2003年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作了规定。
《法制日报》曾报道,据统计,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500多万户。2015年征收排污费173亿元,缴费户数28万户。
这项制度至今已实行将近40年,为何要将“费”改为“税”?
“排污费是我国实施最早的一项环境经济手段,通过收费促使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排放。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2016年4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称,记者在查询各省排污费征收情况后发现,每个省区市都有大量重点污染企业因“政策性免征”不用缴纳排污费。这其中,不乏长期污染大户。
上述《法制日报》的报道还指出,环保部门经费依赖排污费现象较为严重。县级部门经费保障情况较差,严重依赖排污费,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由于财力不足,“以收定支”即根据排污费收入确定环保部门年度预算支出的现象十分普遍。
早在2008年,由财政部税政司、国税总局地方税司和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三部门联合进行的环境税研究制定工作正式启动。
2013年11月18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现行排污费更改为环境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
这是中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也标志着运行近40年的排污费制度将成为历史。
京津冀税额定高标准,北京顶格
2017年12月27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该省环保税税额方案,即: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注:污染当量是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计量单位)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这是全国第30个公布当地环保税税额标准的省份。
根据环保税法要求,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和黑龙江相同的是,辽宁、吉林、安徽、江西等8省份也明确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根据最低税额征收,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
浙江、湖北等部分地区制定的税额略高于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江苏、海南和四川确定的税额适中。
京津冀地区的污染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此次环保税税额标准也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北京“顶格”执行采用最高税额,即税额下限的10倍;河北省将环保税大气主要污染物和水主要污染物税额分为3档,按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8倍、5倍、4倍执行,环北京的河北省13个县均采用了较高税额;天津适用税额超过了税额下限的3倍。
个别省份对适用税额设定了年限。比如,辽宁规定2018年至2019年,应税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2020年及以后年度具体适用税额方案再研究决定;重庆则规定,2018年至2020年,应税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2.4元,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3元;自2021年起,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改为3.5元,水污染物税额标准则不变。
将带动少部分产品价格上涨
依据《环境保护税法》,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征税对象是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由税务部门征收环保税税款,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排污费制度带来的执法刚性不足等诸多隐患。
“改为税收体制,地方政府就不能随便“拍脑袋”,想减免就减免,想增收就增收。”常纪文认为,这将从侧面对中国节能减排任务产生有利影响。
排污费原来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费改税”以后,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作为地方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12月27日,国务院在发文中明确了这一点。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排污费的征收额为173亿元。中央财经大学的一个团队此前预测,环境税每年征收的规模大概会达500亿元。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王雍君此前对澎湃新闻表示,国务院规定环保税全部归地方将有助于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此外,环保税相较于排污费的提高,势必会使企业的成本增加。对于这部分成本如何分摊,王雍君称,成本的提升会有一部分传递到某些行业的产品价格上,但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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