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中院22日披露,该院对一起故意杀人及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作出宣判:被告人邱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2日4时许,被告人邱某携带购买的弓弩1把及5支“毒狗针”,驾驶租来的小轿车同马某某(另案处理)一起从晋江市出发,2日6时许行驶至漳平市官田乡某村。邱某发现李某某(已怀孕七个月)住所附近的一条狗时,遂用弓弩发射“毒狗针”射狗,但击中从菜园返回家中的李某某。邱某见状,遂驾车逃离现场。李某某被“毒狗针”击中后,将“毒狗针”拔下并返回家中告诉其丈夫,随后昏迷不醒,被送往华安县医院抢救,于当日8时许死亡。
经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检验,击中被害人李某某的毒针内检测出氯化琥珀胆碱和氯化琥珀单胆碱成分。经鉴定,李某某系被内装含有氯化琥珀胆碱及氯化琥珀单胆碱成分液体的“毒针”刺中右小腿引起琥珀胆碱中毒导致严重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亡。另查明,2015年11月,邱某向江西卖家傅某(已判刑)购买毒狗用的弓弩、微型注射器型的毒狗针及含有氯化琥珀胆碱成分的注射液体。
法院认定:被告人邱某明知被害人在被装有危险物质的工具射击后仍有生还可能的情况下,未积极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应予以数罪并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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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向17省份售20万支“毒狗针”
最近,安徽淮南警方成功破获一起跨全国17个省份的制售“毒狗针”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现场查获问题狗肉约2吨,共查获“毒狗针”5余万支,琥珀胆碱原材料5公斤。经警方初步统计,这个犯罪团伙主要利用网上销售的方式,短短一年内,通过快递向全国17个省份销售20余万支“毒狗针”。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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