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明委下发了《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的通报》,宿州市公安局被授予“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打击、管理、防范、服务等各项职能,全力推进系统文明创建,为维护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是继2014年、2015年、2016年市公安局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市级和市直“文明单位”以来,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获得的又一佳绩,充分展示了宿州公安队伍新时期积极向上、文明健康、守护平安、共建和谐的良好形象与时代风采。(本报记者刘春艳)
新闻推荐
为爱奔跑 为扶贫奔跑 为公益奔跑 ——太平财险安徽分公司第三届客服节开幕式暨保险扶贫助学公益跑21日“起航”
太平财险安徽分公司第三届客服节开幕式暨保险扶贫助学公益跑21日“起航”
安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