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郜征)昨日,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简化提取手续,今后将不再需要提交申请表,这也意味着以往由单位盖章审核同意的环节不再作为提取省直公积金的必要条件。
据该中心通知,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省直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也意味着,以往由职工填写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同意的环节,今后不再作为提取省直公积金的必要条件。
不过,其他提取材料还要按照原规定提交,包括银行还贷证明、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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