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进
近几年来安徽省相继成立了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初步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得到了加强,但是与《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仍有差距,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确定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定编、定岗、定员,确保“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不定期地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考评制度、应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行,有据可依,有序而作,违规必究,令行禁止,着力打造一支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二、改善监管条件。完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各级检验检测体系,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民生工程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能力能够满足农产品产地准出的要求。加强监管追溯风险评估体系相关设施条件建设。配备独立的办公室和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必要的设施,为扎实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要经常深入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监督,做好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经过整治仍然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责令停业生产,对违规使用剧毒、高残留、高污染农药、兽药、鱼药,经查实严肃处理,严惩不贷,决不姑息迁就。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形成整体合力,不定期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督查、执法活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实行监管无缝对接,避免监管出现盲区。
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不定期地对农民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树立标准化生产理念,指导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做到产地环境清洁,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指导养殖户做好动物防疫,废弃物循环综合利用,帮助种养大户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农民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全面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从源头上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今后,不仅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还要组织人大代表以法监督,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消费协会维权监督,人民群众社会监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健全监督网络体系,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氛围,依靠社会力量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管人员执法意识、农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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