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淠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池州市贵池区承接池州市贵池区大坝沟项目后续工程Ⅱ中标,公司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田永林(身份证号:342423197508065197),并由田永林全权负责该项目的所有事务。
公司在该项目施工活动过程中授权刻制内容为“安徽淠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大坝沟项目后续工程Ⅱ项目部专用章(合同无效)”字样的专用章。该项目部专用章仅限于该项目工程建设中上报工程资料使用,不得使用于签订合同、收购材料以及一切有经济活动的协议。禁止利用项目部专用章进行违法诈骗等非法经营活动。
该工程项目部章保管人员为丰文喜同志(身份证号:342923197505106616),如果因使用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由丰文喜同志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也将依法追究冒用公司项目部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一切法律责任。
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安徽省池州市境内无任何分公司公章及其他项目部公章,如发现以上公章都是未经授权刻制的,均属于私刻的无效公章,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安徽淠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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