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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平台 服务市场 规范监管 铸就品牌

来源:合肥日报 2016-12-27 00:00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十周年纪实

年至年,年。

在历史的长河中,这只不过是一瞬间。

而对于合肥招投标市场,这十年将镌刻史册。

年,合肥市启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十年来,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打造规范标准、加强集中监管、拓展业务领域、推进信息手段、统一区域市场,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极大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展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改革画卷。

这,是顶层设计的谋篇布局——

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

回溯到十年前,时间进入“十一五”,合肥发展驶入快车道,一系列破旧立新的改革之举相继推出。年,为适应合肥市跨越式发展需要,合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合肥招标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制定全市招投标工作方针政策和协调重大事项机构(市招管委),设立负责市招管委日常工作的机构(市招管办),建立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招投标平台(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初步形成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招投标综合管理组织架构,标志着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破冰之旅”正式起航。

年3月,市政府颁布《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号令),进一步明确了招投标管理的职责分工、操作流程以及“依法应当实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出让项目和租赁类项目实行有效最高价中标”的刚性交易规则。

虽已领风气前行,改革从未止步。

年3月,为进一步深化招投标体制机制改革,“市招管办”更名为“市招管局”,进一步强化了“统一平台、统一进场、统一规则、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明确将全市涉及招投标业务的执法权集中委托市招管局统一实施,至此,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的“合肥模式”基本形成。

年5月1日,经省人大批准颁布实施了全国首部公共资源交易地方法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通过地方法规巩固了改革成果,规范了监管行为,引领着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

年月,为进一步顺应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趋势,“市招管局”更名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更名为“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了全国首支公共资源交易专业执法队伍——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执法监察支队,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运作、监管和服务职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由单一招投标向公共资源交易的成功“转型”。

年月,在充分肯定合肥市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安徽省委、省政府作出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战略部署。取消省本级各类交易平台,依托合肥、省市共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级项目按属地化原则进场交易。此举开创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新局面。

年月,整合组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划转国资委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操作三分离的体系架构。

迈入年,踏上“十三五”新征程,合肥在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上继续阔步前行。

这,是改革创新的时代辙印——

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制高点”

合肥的发展,沉淀着改革创新的基因。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宗旨,以“高点定位、系统发展”为目标,以“制度、规则、规范、科技、监管”的“五大体系”建设构建形成了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的“制高点”,逐步形成了具有合肥特色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模式,有效促进了区域市场的形成,有力保障了合肥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凸显制度引领,构建制度体系建设“制高点”。年,合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合肥招标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年,合肥市政府颁布了《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号令)。年5月1日,全国首部公共资源交易地方性立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出台,填补了国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了借鉴样本。在此基础上,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以“全国首部地方性立法”为核心,以“市级政策+部门文件+内部规章”为配套,以“知识问答+手册读本”为载体,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公共资源交易的制度体系。通过地方立法,明确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四个统一”的管理体系、刚性的业务程序和交易规则。此外,通过一系列的配套办法,以操作手册为载体,构建了涉及“业务、管理、服务、监管、廉政”等五大类较为完备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的创新体系,确保了十年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健康规范发展。

——着力优化提升,形成交易规则体系建设“制高点”。拓宽定点库使用。通过公开招标建立了设计、监理、小额工程等定点库,投标人可从定点库中直接抽取,大大提高了招标效率。创新完善评标方式。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特点,制订“有效最低价”A、B、C三类评标办法,在国内轨道交通项目招标中首次采用“资格审查→技术标量化评审→商务标全项评审”的“三段递进式入围评审”方法,实现“强中选优、质优价适”;在建设工程项目评审中引入“中位值”评审法,提升了评审的科学性。优化评标办法。除技术、报价之外,信用等级也成为评标加分要素,合肥市创新的信用折价商务标评审办法正越来越多应用在大建设中,让更多优质施工企业从中受惠;在房建、市政工程中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奖惩机制,增强诚信对市场净化、优质优价积极影响。建立统一完善的省市县三级一体化交易规则体系。以“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服务共管、效益共赢”的原则,探索建立信息发布、咨询服务、评标专家库、信用评价、投诉受理、监督管理等“六统一”的规则运行机制,推进了省市县三级一体平台联建机制建设。

——立足强基固本,形成规范体系建设“制高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申报国家级标准化服务试点单位为契机,系统总结招投标改革以来的实践经验,探索建立了“项目操作、运行模式、服务规范、质量评价、考核监督、电子政务、形象标识、日常管理”等八个方面的标准化体系。年1月,以分的佳绩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组织的评估验收,成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首个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的交易平台,实现业务操作一表单,业务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场式交易、一单式收费”,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至此,交易中心形成体系标准项,其中通用基础标准项、服务提供标准项,服务保障标准项、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9项。

——加速科技支撑,构建信息化体系应用“制高点”。积极推进信息交易系统改造升级,加大以大数据和桌面云支撑的信息化系统应用,使信息化水平居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有效支撑了网上全流程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等“互联网+”交易功能。构建起了以“三库”(企业会员库、评审专家库、项目管理库)、“三网”(内部管理业务网、外部公共服务网、招投标监管网)、“九系统”(网上招投标系统、专家管理及自动抽取系统、异地远程评标系统、电子竞价系统、保证金管理系统、涉诉资产交易系统、第三方支付系统、OA办公系统、全方位监控系统)为核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系统,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网上信息发布、网上会员报名、网上业务受理、网上答疑、网上开评标、网上支付和网上监控。 

——强化立体防控,构建监督体系建设“制高点”。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严格规范涉诉事项的处理规程,积极推进投诉案件“受理、调查、会审、决策、执行”五分离的工作机制,成立了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实行集体决策。并进一步明确了涉诉事项处理各工作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实现受理、调查、决定、执行全过程闭环管理。构建了“标前+标中+标后”全程化和“体内+体外+社会”立体式的监管体系。建立了从项目立项到实施乃至验收全过程严格管理的工作模式,各阶段均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又形成了成果衔接、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资源交易作为其中一环与前后阶段的工作实现了统一标准的严格管理,一方面确保了以科学合理的项目前期成果作为交易前提,另一方面以严格规范的履约实施管理保证交易成果变为现实,有效防范了“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的发生。

这,是直面问题的勇气担当——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打造交易阳光市场

公共资源交易是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关键就是能够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改革十年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有力地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信力,真正做到了为人民资产负责,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建章立制,有效防范风险。为统一监管标准,保障项目交易服务,合肥市在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不良行为曝光、项目履约等方面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了重大问题处罚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召开决策专题会议。年经“集中会审”处理的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案件,无一例被行政复议和引起行政诉讼。举行了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将执法中的部分案件让群众公议员来“把关”,有效规范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行使阳光透明、廉洁。市公管局还与市纪委(监察局)、市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规范交易的相关制度文件,对违规干预交易过程、违法参与交易竞争,以及交易案件的依法查处作出规范要求。建立了项目跟踪调研分析制度,通过定期巡查和跟踪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工作内容向标后监管延伸;实行回访反馈制度,由业主、专家和技术监督局等共同组成联合项目验收小组,对重点产品、重点材料进行抽检、检测,并签署验收意见,将履约验收情况向招投标中心反馈,最大限度防控交易风险的产生。

——严格管理,实现监管立体化。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构建了“标前+标中+标后”全程化和“体内+体外+社会”立体式的监管体系。严格标前审查。严格审查入库会员、投标企业的资质、业绩,规范招标程序,对特事特办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实施重点重大项目招标文件评审会议制度和标前备案审查制度。强化标中监管。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分别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设立监察室、检察室,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聘请“大众评委”作为招投标特邀监督员,对项目进行现场监督;在中心建立评标直播室,对评标现场进行同步直播,由市场各方主体对评标现场进行实时全程监督。定期开展“市民走进招投标日”活动,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加强标后跟踪。实施全面的业绩公示制度,对入库会员企业、项目经理、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实行网上公示,并将结果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秩序。建立省内十六市、南方十城市、西北五省市等区域合作组织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在区域间的合作和联建力度,推动建立“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

——科技领跑,监管迸发新动能。科技是监管效应最大化的助推剂。市公管局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实行网上报名和招标资料下载;以网上交易、电子竞价、智能评标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实现内部操作的全记录、交易信息的全公开、交易监管的全透明,屏蔽了人为干预的风险;开通使用全市个乡镇(园区)网络平台,实现基层产权信息收集、上传等全网络操作并实现了异地远程评标;建立了网上监察平台,自主研发的电子监察系统上线运行,通过对各类交易数据的收集、分析,对各类项目交易实现自动预警功能,由传统的“人盯人”转变为“键对键”监管模式,在国内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为创新型应用。

——创新模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所有违法违规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在市公管局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级信用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失信“黑名单”,有效震慑市场主体。强化市场联动监管执法,制定了《合肥市公管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案件罪名目录及证据移送标准》,获批并正式实施,成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首家实行“两法衔接”的行业,也是合肥市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同时,广泛使用信用记录,将诚信状况纳入投标人资格评审内容,落实到预选承包商信用考核中,在“商务+技术+信用”三阶段评标体系,将信用评价结果设置为评审指标。对法院、检察院、工商、税务、财政五大系统产生的失信人均进行了中标限制。

数据折射成绩。年来累计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个,实现交易金额亿元,成交金额亿元,节约和增值资金亿元。

数据凸显力度。年来累计受理投诉事项件,对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对其中家企业和8名自然人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处以万元的罚款,对名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进行了限制评标的处罚,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6起。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整合统一、规范有序、高效运作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构建,可以积极培育和发展区域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年9月日,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共建、系统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经验。”这是褒奖,更是继续前行的动力。

新起点,再进发。在合肥加快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将以保障城市建设、规范建设市场、建设诚信社会作为工作方向,进一步深化巩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标准化服务,积极拓展交易范围,打造规范监管体系,推进区域性诚信体系建设,为形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综合交易平台而不懈奋斗。

·侯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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