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暴力”一词频频出现,从乔任梁自杀到最近饰演“安陵容”的女演员陶昕然怒怼网友,很多人逐渐意识到,“网络暴力”似乎正在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构成影响。
长久以来,因为网络没有实行“实名制”,造成了一些人喜欢在网络上发表不当、甚至是不负责任的言论。对于网络留言,有人认为是一种言论自由,也有人认为,不考虑后果的言论,有可能会变成“网络暴力”。那么,什么是网络暴力,如果我们遭遇网络暴力,应该怎么办?近日,记者就此联系到安徽省申腾律师事务所的徐宗保律师,让他从法律的角度为我们解析“网络暴力”。
徐宗保律师表示,“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是指某些网友对个别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网络暴力”是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已经超越了正常理性,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根据“网络暴力”的后果和对他人造成的伤害,现实生活中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大致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网络暴力的肆无忌惮,使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网络暴力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打破着道德底线,而且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约束、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徐宗保律师告诉记者,“网络暴力”在法律条款上其实也是“有迹可循”的,比如说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就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外,针对网络暴力,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0月还通过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划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明确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以及如何对网络水军进行规制。
徐宗保律师建议大家,如果碰到网络暴力要注意收集线索、固定证据,及时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条件具备的时候,也可以委托律师,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记者 李婷维 实习生 韩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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