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8日,笔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未来几年内,安徽省将考虑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允许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等。
据了解,五年内,安徽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住建厅透露,支持暂时买不起房的城镇居民特别是非户籍人口先租房,对难以承受市场化租房、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家庭提供公租房保障,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对符合规定的公租房房源和保障对象,实行租售并举、共有产权。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优化住房设计,满足市场多样化住房需求。
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支撑作用,扩大制度受益群体范围。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允许提取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等。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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