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今后,只要是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身陷流浪或者乞讨状态的人员都是流浪乞讨救助的对象,均可以向政府请求救助。
据介绍,目前全省已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78个,实现了县级以上全覆盖,能够确保各类临时遇困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临时救助。届时,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通过自行救助、有关部门发现、社会组织和个人发现三种渠道获得救助服务。
按照规定,政府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外,还将提供医疗救治、协助返乡、寻亲服务、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权益保障措施。《办法》要求,对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站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记者 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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