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俄波旺措)5月24日,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台“阿坝平安”收到网友私信,称在微信朋友圈发现汶川县有人种植罂粟原植物的图片。收到网友私信后,“阿坝平安”第一时间将线索通报给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和汶川县公安局。
经过两个多小时摸排搜索,汶川县公安局民警在三江镇麻柳村村民刘某某自家房前菜地里发现种植的4株罂粟原植物。民警当场将发现的4株罂粟原植物铲除,并依法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刘某某表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种植了罂粟原植物,通过民警的教育,自己意识到种植罂粟原植物的严重性。
鉴于当事人种植株数较少,且充分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积极配合民警铲除了罂粟原植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此案处理后,“阿坝平安”编辑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后台将处理结果回复网友,得到了网友称赞。在此,阿坝州公安局也欢迎各位网友通过官方微信平台“阿坝平安”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新闻推荐
□敬亭山2035年的朋友:你们好!2018年,18岁的我将小小的情思和感悟放在了这个“时光瓶”中;现在,18岁的你...
汶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汶川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