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史付莉)日前,汶川县不动产权证书首证颁发仪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举行,标志着汶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实施。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汶川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8月22日起,对县域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启用不动产统一登记簿证。不动产登记机构为县国土局,由位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经办,采用“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承担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工作。登记业务类型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登记等。
汶川县威州镇居民何永贵拿着刚颁发的编号为“川(2016)汶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很高兴,他说:“以前要跑很多部门办房产证、土地证,现在方便了,一个窗口就搞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进一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介绍说。
据了解,2016年8月22日之前,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需申请更换,将在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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