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通讯员) 近年来,阿坝州直面问题,以案为鉴,重申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相关纪律,提出严要求、严禁“七行为”、严格报备流程、严查违规行为,大力整治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全州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
提出严要求。印发《关于重申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相关纪律的通知》,倡导广大干部对待公务关系做到“对上不送、对下不收”、对待亲友关系“非亲友勿请、非亲友勿送”,严格控制规模,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违规动用公车、公物、公款、占用公共资源等,不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不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严禁“七行为”。进一步规范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七种行为”。一是严禁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滥发请帖、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者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二是严禁在婚丧喜庆等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三是严禁单位和个人以组织的名义代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通知和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四是严禁用公款送礼或用公款报销(变相报销)操办、参加婚丧喜庆等事宜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动用公车、公款、公物,占用办公场所,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六是严禁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七是严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严格报备流程。全面落实办理结婚喜庆等事宜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办理丧事及时口头报告,事后10天内补办报告手续的事前、事后报告备案制度;制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流程图,实行“三级报备流程”,即:县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向州纪委报告备案、州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向派驻纪检组或本部门党组(党委)报告备案、县直机关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及以下干部向县(市)纪委报告备案。今年以来,已有29名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向州纪委报告备案。
严查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婚丧喜庆操办事宜案件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省纪委转办件的要求,亲自开展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州委书记对2名县委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州长对3名州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市)政府党组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州人大、州政协、州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分别对3名管理对象进行了批评教育。通报曝光2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典型案例,形成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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