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计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鼓励全州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向州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情况,对通过审核的报告,每例给予100元奖励。
二、鼓励社会公众向州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线索。
三、全州食品药品监督举报电话热线:12331。
特此公告。
阿坝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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