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和斌)日前,记者从州政府网站发布的《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再调整》信息中获悉,“职工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取消提供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凭本人及配偶无房产证明和身份、婚姻关系证明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记者本人因租房欲提取住房公积金,于近日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体验了一回办理流程。
10月22日,记者在单位开具本人无房证明(即本人在马尔康地区无房,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等福利政策,长期租房居住),同时开具未婚证明;在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领取《阿坝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经单位审批后签字盖章;材料齐全后,附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原件,5分钟之内即办理完毕。提取款项于第二个工作日到账。
2008年,阿坝州启动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条件为“每月房租超过家庭收入的30%”。需要的手续有“租赁房屋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或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所在地房管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职工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卡”。2013年4月,提取政策调整为“每月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10%”,手续内容不变。2014年9月起,取消“每月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10%”这一前置,每年提取上限由之前的1万元调整为1.5万元,手续内容基本不变。今年5月1日起,取消提供房租税收发票或专用收据的规定,凭本人及配偶无房产证明和身份、婚姻证明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至此,阿坝州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再次简化。
统计显示,2008年至今年4月,6年多时间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197人次,提取金额244万元。而今年5月1日新政策启动以来,截至9月,5个月办理该业务894人次,提取金额12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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