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其军)近年来,针对民族地区实际和困难僧尼生活现状,阿坝州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政策落实,让困难僧尼得到了及时救助。
根据相关政策,阿坝州对具有阿坝州户籍,且收入低于阿坝州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乡困难居民,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截至今年6月底,全州共有5737名困难僧尼纳入城乡低保,其中享受城市低保15人,享受农村低保5722人,共发放低保补助资金345.21万元。
对具有阿坝州户籍的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实施了农村“五保”供养。截至6月底,全州共有1290名困难僧尼纳入“五保”供养,其中分散供养1243人,集中供养47人,发放供养金205.2万元。
同时,僧尼与城乡低收入及特殊困难家庭同样享受医疗专项救助制度。患病僧尼在阿坝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及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另一方面,具有阿坝州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截至6月底,全州为221名80周岁以上的僧尼发放高龄津贴6.6万元。
同时,阿坝州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全州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个,建有公办养老机构35个,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僧尼和养老对象开放。为进一步做好宗教界教职人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今年2月,阿坝州出台了《宗教界教职人员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为全州宗教界教职人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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