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4号令《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四川省企业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在阿坝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报送2013、201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范围
在阿坝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参加2013、2014年度年报。
二、年报时间
(一)2013年度年报报送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二)2014年度年报报送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企业应当报送2013年度年报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年度年报并公示。
三、年报要求
企业年度报告实行网上报送方式,实现网上提交、公示。流程如下:
(一)备案。企业登录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caic.gov.cn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即“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填写并打印“企业信用信息联络员备案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后,到注册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联络员备案审核,获取登录密码。
(二)登录。企业登录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进入“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后,企业使用信息联络员备案获取的密码登录“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填写。企业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按钮。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显示企业年度报告填写表式。年度报告由企业按系统说明填写。
(四)报送。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保存并公示”按钮。
(五)公示。企业年度报告提交后,相关年度报告信息在“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对逾期和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年报的企业,工商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按有关规定组织抽查,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阿坝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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