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夏原 记者 庄媛)记者日前从红原县委宣传部获悉,为更好地弘扬红原县本土优秀民俗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传承,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该县将设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机制。
据悉,从今年起,红原县将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1名县级传承人给予每人每年500元的经费补贴,以用于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收徒传艺、参加公益宣传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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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红原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