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8日,藤县人民法院潭东人民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4月30日,潘某在公司上班工作期间,厂区内的大型生产设备突然坍塌将其砸伤。随后,潘某经送藤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潘某家人和公司经过调解曾达成赔偿协议,但该公司尚有部分赔偿款项未按照协议履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潘某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按照协议赔偿相关款项。
6月8日,承办法官与被告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该负责人表达了自己的难处,愿意支付赔偿但要求再给一点时间,并将情况转告潘某家人。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后,当天下午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核定被告尚欠原告因潘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余款60万元,被告自愿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2021年7月31日前支付剩余30万元给原告。
(李静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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