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吉友)记者从铜川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近日,为认真落实中、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关精神,推进铜川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按照铜川市政府工作报告领导批示,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城市执法管理局分管领导及市检察院、市法院相关同志参会。
会议通报2020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通报生态环境部移交的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线索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学习中、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文件,安排部署《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的函>》(陕环函[2021]216号)文件落实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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