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超
“疃”,原义是指禽兽践踏的地方。《说文·田部》:“疃,禽兽所践处也。《诗》曰:‘町疃鹿场。’从田,童声。”
古时草木蕃盛,人们缺乏耕作工具,农作艰难,麋鹿成群结队践踏过的地方,用黄县话说就是“盘哧成泥地喽”,人们可以掘食草根,也可不用耕地就直接下种,收获的稻子却是平时的百倍。
《诗经·豳风·东山》一诗,写的是一位久从征役的士兵在归途中对家的思念。“町疃鹿场,熠耀宵行”,意思是我这么久不在家,田地一定变成了鹿群的栖息之地,晚上到处是闪闪发光的萤火虫。“町疃”指的是田地。
后来,人们于田地边结庐而居,逐渐形成村落,故“疃”又用来指村庄。如,唐人唐彦谦《夏日访友》诗:“孤舟唤野渡,村疃入幽邃。高轩俯清流,一犬隔花吠。”又如,陆游《入蜀记》卷五:“自出城,即黄茅弥望,每十余里,有村疃数家而已。”
“疃”作为村庄名字,唐时即出现,宋元时使用较多。“疃”似乎与一般的村庄不太一样,一是多用于与屯兵有关的地点,《宋史·李重贵传》:“咸平二年,契丹南侵,议屯兵杨疃。”二是多与官方屯田活动密切相关,元代行端《题牧牛图》:“谁家荒疃连平原,何处孤村带乔木。官田耕尽牛正闲,且对东风弄横玉。”说的正是这一情况。
以“疃”名村的主要集中在安徽、河北、北京一带,烟威地区可能是用的最多最频繁的。“町”指小块的平坦的田地,后传入日本,成为行政区划名称。日本明治维新时废藩置县,町面积小于市、略大于村,规模大的町相当于我们的乡镇、街道,规模小的町相当于我们的社区。“町”和“疃”一样,都是从“町疃”一词中来的,是历史悠久的老词儿。
黄县(今龙口)以“疃”为名的村子很多,东莱街道有小栾家疃、宫家疃、泉水疃、宋家疃,新嘉街道有新嘉疃、王家疃、杨家疃、马家疃,东江街道有阎家疃、刘家疃、程家疃,兰高镇有参驾疃,下丁家镇有上疃李家。康熙版《黄县志·都社》一节中,卢山都“张家疃社(崇祯十二年并入横埠社)”,按今东江街道刘家疃行政村含张家疃、青草铺和乔家疃3个自然村,张家疃清代为张家疃社;平山都有“孙家疃社”,孙家疃即今皂孙家村,新中国成立后成立孙家人民公社,后改为兰高人民公社。黄城有四疃:乔家疃(今并入登瀛)、高家疃(今并入牛犋)、李博士疃(今称博士西)、张家疃(今称南巷)。
黄县西南境有句俗语,“平了占家疃,安了黄山馆”,黄山馆是建在占家疃的旧址上。
城东10里,归城的内城外城分布有十几个村庄,捻军过境时,这些村子曾成立“同乐会”,以大于家为核心村,遇有寇匪则躲到大于家石圩内共同防御,当时号称“归城十八疃”。还有一些带“疃”的村名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无法追索了。
至今,不管村名后面带不带“疃”,黄县人都是以“疃”称呼自己的村子,没有称“村”的。比如:“圈儿疃有二百多户人家”“小陈家疃有个小金沟,盛产大梨”“他疃嘞疃风不正”“过去疃疃都有小学”“你老家是哪个疃嘞?”其他如“恁疃俺疃”“疃头疃里”“疃南疃北”“大疃小疃”等,在黄县人的日常语用中很是常见。
还有一些俗语与“疃”有关。黄县人常形容一个人(多为小孩或女人)扭扭捏捏,拘谨不大方,会说对方是“小疃人家”,和“小家碧玉”差不多,但略带贬义。
黄县有句俗语,叫“大疃嘞孩儿,小疃嘞狗”,意为这两者都很厉害。大疃的孩子见过世面,不管做什么都“马蹄不乱”;小疃的狗,眼里全是生人,所以动辄又叫又咬。
还有句俗语,“驴耳朵长,马耳朵短,骡儿耳朵听满疃”,是嘲讽有些人喜欢听些蜚短流长的,背后好“查咕”人。
“疃”读tuǎn,在黄县话里u介音丢失,读作t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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