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崇左讯(记者/管林华通讯员/雷俊康)近日,《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这标志着惠及崇左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家属的优待保障政策正式落地。
《通知》明确,优待保障对象为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含消防文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离)休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遗属。优待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机制保障、职业荣誉、优抚待遇、福利待遇、医疗待遇、住房待遇、配偶就业安置和社保保障、子女教育优待、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政策、退出安置政策、财政预算保障等11个方面。
崇左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谢海干表示,这标志着改革转制后崇左市消防救援事业步入崭新阶段。下一步,支队将按照《通知》要求,主动加强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优待保障政策落地见效,大力营造尊崇消防、优待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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